对古代女子为何十三四岁便嫁人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十三四岁的女孩,很多人甚至还没来月事便嫁人了,而这么做,主要有几个原因,有的是被迫,有的出于私心。

古人十三四岁嫁人,这在许多史料中是常可见到的。譬如说,历史上的很多后妃,都是十岁出头就出嫁了:

康熙帝大婚时才十二岁,他的皇后赫舍里才十三岁;

同样十岁出头就出嫁的还有隋文帝杨坚的皇后独孤氏,出嫁时十四岁;

南朝宋前废帝刘子业的皇后何令婉,也是十一岁出嫁。

相对于这些十岁出头出嫁的,下面几位才叫人瞠目结舌: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被立为皇后时才六岁;金世宗和乌林答氏皇后订婚时双方都才五岁……

皇室风气如此,其他阶层也不例外。譬如东汉史学家班昭,就是十四岁嫁给了丈夫曹寿;被载入《晋书》的烈女严宪和龙怜都是十三岁出嫁。

即便在一些文学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古代女子出嫁的年岁,像《红楼梦》中史湘云找到婆家时也才十二三岁。

所以,古代女性的出嫁年龄确实是十三四岁。

可是,在伦理情感上,这个年纪的女孩才出懵懂,很多尚未懂得男女之情。而从科学角度来说,这时候的女孩刚刚发育,有的甚至还没来月事。现在结婚,对于女孩的情感和身体伤害都是非常大的。

那么,古人为何非要这么早结婚?他们就不能再多等几年?

其实说起来,他们有的真的很无奈,因为这都是被迫的。

一,不敢违抗规定

历朝历代,对于男女婚嫁年龄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有的朝代,如果违背规定,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如汉惠帝时期,规定女子必须在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出嫁,超过了三十岁就得征收五倍的赋税。

这是经济处罚,更狠的在后面。

再有北齐武平七年有诏:“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悉集省。隐匿者,家长处死刑”

大意是说,女孩子就该在十四岁到二十岁之间出嫁,不然就要接受相关部门教育,如果家长隐藏女儿不让出嫁,就要丢掉小命。

南朝时,规定女子过了十五岁还没出嫁,父母也要受到惩罚。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那么,这些统治者为何要强迫女性在这么小的年龄出嫁呢?主要两个原因:

首先,与战争有关

古代战乱非常频繁,而每一次战争,人口便大规模减少,为了有充足的兵丁,就得增殖人口,很多统治者对男女婚嫁一事就抓得很严。

譬如春秋战国时,齐桓公就规定男子20岁必须结婚,女子十五岁前必须嫁人,不然就罪及父母。

吴越争霸时,越国兵丁锐减,濒临灭亡,越王勾践便颁布法令,命男子20岁还没娶妻,女子十七岁还没嫁人,父母也要被定罪。

而每当一个新王朝建立,大多经历一系列腥风血雨。为了安抚人心,稳定政权,统治者会马上采取休生养息的政策,催百姓早婚早育。

西汉刚建立时,此前因为秦国修建长城、秦末战乱,导致人口大量减少,所以统治者要求百姓早婚,直到文景时期,人口才恢复秦末的数量。

其次,与经济有关

我国古代的生产模式主要是小农经济,当时科学技术不发达,农业主要依赖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以人们的经济收入取决于生产力的投入。

说简单点,那时候想要增加收入,就得增加土地开发,增加种植面积,而因为科学技术不行,不能靠机器增加效率,只好增加人手,想要增加人手,就得多生娃。

可是呢,每一个劳动力的培养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只能早婚早育,尽快生孩子,尽快投入到土地劳动中,创造财富。

正是在统治者的要求下,人们只能在规定年龄将女儿嫁人。

除此之外,我们发现有的女孩在很小时就被找了婆家并早早送了过去,这种女孩被称为“童养媳”、“团圆媳妇”,这在许多文学作品中都有描写到,譬如《窦娥冤》里的窦娥,《呼兰河传》里的团圆媳妇。

那这些女孩的家人为何还没到规定的婚龄就嫁人了呢?无非也是被迫的。

古代生活条件艰苦,普通平头百姓都活得很艰难,很多家庭几乎无力再多养一个孩子,那时候人们又普遍重男轻女,为了减轻负担,维持生计,他们只好将女儿卖给人家做童养媳,买主一般是富户人家,像南宋时的黄道婆就是因为早年怙恃双失,十岁被叔叔卖给了一家有钱人家做童养媳;窦娥也是七岁时被父亲卖到了专放高利贷的蔡家…

需要说的是,相对于三媒六聘娶进来的媳妇,童养媳在婆家的日子很是艰苦,那些富户大多只将她们视为免费的佣工,让她们承受繁重的家务,稍不满意还要遭到打骂。

这些后果女方家里不是想不到,只是为了其他孩子(尤其是男孩)能够养活下去,只好出此下策了。

此外,还有极少部分女孩早早出嫁,甚至严重低于规定年龄出嫁,是因为家长有自己的私心。

譬如财产、爵位的继承。

在古代,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和顺序,决定了他是有资格继承财产、爵位等,尤其是皇室王公贵族,像在皇室,为了有后人继承江山,皇帝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安排结婚,之前我们提到的汉昭帝就是八岁继位便被安排娶了霍光的外孙女为后。而那些王公们,为了尽快讨得分封,也会早早结婚生子。

这些人早婚,都是出于自己利益考虑。

当然,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因,那就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影响,自古讲究“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加上古代战乱频繁、医疗水平低下,人均寿命低,一个人在那种环境中显得很渺小和脆弱,他们只能抱团抵挡一切不利因素,这就是古人为何注重家族团结,注重后代人口的主要原因。

而为了快速增加人口,繁衍后代,自然是早婚早育更好了。

以上就是古人女孩十三四岁嫁人的主要原因,总结起来就是因为三点:被迫的(或因法律规定,或因经济负担),出于私心的(为了继承家业),还有普遍因为传统观念影响的,认为早婚早育多子多福。

只是他们很少想过,十三四岁的孩子自身发育都尚未成熟,所生下一代也必然会受到影响,那时候的婴幼儿死亡率高,除了因为医疗条件不好,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早婚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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